从宗教的历史类型论邪教不是宗教
发布时间:2011-09-16 12:10:09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根据各种宗教现象在人类历史上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具体过程及其幻想地反映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不同方式,可以把宗教分为原始宗教、国家宗教、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等基本类型。现代新兴宗教与古代民间宗教属同一类型。邪教是新兴宗教的畸变,是社会的毒瘤,它本质上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学术概念。(1)原始宗教:最初的宗教现象是原始宗教,它起源于旧石器时代中后期,并在新石器时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原始宗教是对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生活的幻想反映,内容包括自然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天神崇拜、行业神崇拜等,崇拜方式主要是巫术、献祭和禁忌。原始宗教具有自发性、氏族性、地域性、质朴性等特点。每一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原始宗教,其信徒包括氏族部落内部的每一个成员,但不同氏族、部落和民族的原始宗教大致相同,其微小差异一般是由不同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如靠山的氏族崇拜山神,靠河的氏族崇拜河神,农业民族崇拜土地神,畜牧民族崇拜畜牧神等等。最早的宗教崇拜是自然崇拜,即把实实在在的自然事物当作神灵加以崇拜,这是自然力量的压迫在原始人头脑中的幻想反映。随着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拜物教必然要逐渐衰落。在盛行自然崇拜的时代,还产生了鬼魂崇拜。随着万物有灵论的发展和原始拜物教的破产,实物崇拜逐渐发展为精灵崇拜。

  最初的神灵是住在地上的,在原始人的观念中,它们不是一些能够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特殊动物”。自然神是最早的地主,而原始人不过是生活在它们领地上的奴隶。自然神最合理的住处是大山。随着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原来不可逾越的大山可以逾越了。当人们爬上一向被神灵们“占领”的那最后一座山头——“神山”——之后,发现那里原来没有神,但它上面只有天了。最后,人们就把自己似乎永远也上不去的茫茫苍天当成了神灵们永久的住所。

  在所有自然事物中,动物是唯一具有实实在在的活动能力的东西。也是影响原始人生活最直接的因素。所以,最初的自然神都是“动物神”,它包括真正生物学上的动物和所有被原始人想象为动物的会动的事物(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等)。图腾崇拜是把动物神当作氏族的祖先神而加以崇拜。随着一个个原来被当作神灵的动物被人类所制服,一个个非动物的实物神被人们所识破,动物神开始向人神过渡,而实物神也开始向精灵神过渡。在人神中,首先受到崇拜的精灵神是已经死去的先人之灵。随着动物神和实物崇拜被否定,图腾崇拜也完结了,取而代之的是对祖先之灵的崇拜,即祖先崇拜。一些部落通过战争取得整个联盟或国家的统治地位后,他们的祖先之灵也成为神灵世界的统治者。渐渐地,统治者的英雄祖先与天国的君主合而为一,并且凝固化、永恒化,最后成为全能的至上神——上帝。(2)国家宗教:

  最初的国家往往是一些以城市为中心的小邦国。不同的邦国之间不断征战,在特定地区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统治阶级的部落神成为至上神,统领整个神灵世界。被统治阶级的部落神如果没有消亡,就作为至上神的下属继续存在。在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民族国家主要有古代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等,最早的民族国家宗教也诞生在这里。国家宗教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由原始宗教演变而来的,是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幻想反映,是宗教发展的第二种历史形态。国家宗教也是多神教,但必有一位至上神统领诸神,就象民族国家必须有一位君主或首领来统率各诸侯和部族一样。国家宗教的本质是神化本民族和国家政权,所以常把君主的权威说成是神灵的赐与,君主自己及其家族则自称是神的儿子或后裔。国家宗教具有人为性(统治阶级对原始宗教的人为改造)、国家性(为一国之内的全体国民所信奉)和地域性(局限于国土和国民范围之内)。它可以有独立的教会或祭扫贵族,也可以把神权与政权、世俗贵族与祭扫贵族融为一体,君主是天然的祭司长或教皇。历史上比较重要的国家宗教有:古代埃及宗教(消亡)、古代巴比伦宗教(消亡)、古代印度宗教(呔陀教、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古代中国宗教(商周宗教和儒教)、古代希腊罗马宗教(消亡)、古代以色列宗教(犹太教)、古代波斯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古代日本宗教(神道教)等。(3)民间宗教:

  民间宗教是作为古代国家宗教的异端出现的新型宗教,一般由个人创立。用物质手段无法拯救自己,就幻想用精神手段代替,他们中一些有觉悟的人创立了民间宗教。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与特定民族国家的政权紧密结合,它本身没有传教的需要。而民间宗教由于是新创的,怀有拯救下层人民的使命感,还受到统治阶级的低毁、迫害和镇压,所以特别强调四出传教和秘密发展信徒,这使它能够在国家宗教一统天下的情况下迅速发展。大多数民间宗教都受到民族国家宗教和统治阶级的迫害、镇压而消亡,只有极少数因特殊的历史原因而流传下来。(4)世界宗教:

  世界宗教是民间宗教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在古代文明核心区,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征战不断,最终导致幅员辽阔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大帝国的产生。正象民族国家的产生需要相应的民族国家宗教一样,跨地区跨文化的世界帝国的产生也需要相应的世界宗教。创造世界宗教的途径是对现存国家宗教或民间宗教进行改造。对国家宗教的改造要求把民族国家的神灵扩展为世界性的神灵,这意味着统治者要把国家宗教赋予自己的一部分特权与其他被征服民族共享,这对于既得利益者是相当困难的。民间宗教中没有阶级特权,没有民族狭隘性,它适应一切被压迫人民和民族的需要,所以对它的改造要容易得多。一些影响巨大和比较温和的民间宗教经过统治阶级改造后就成为最初的世界宗教——世界性帝国的国家宗教,它们中的一些最终发展为真正的世界宗教。古印度孔雀王朝的佛教、罗马帝国的基督教、阿拉伯帝国的伊斯兰教最终都发展为世界宗教并流传至今,但波斯帝国的琐罗亚斯德教和汉帝国的儒教却没有发展为真正的世界宗教。(5)新兴宗教是现代的“民间宗教”:

  古代的国家宗教、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都因为历时久远而成了传统宗教。所谓新兴宗教是指在传统宗教基础上于19世纪以后新创的宗教。现代的新兴宗教和教派与古代新创的宗教一样,都属于民间宗教,而不是独立的宗教类型。由于现代国家多数没有国家宗教,也就不好再称民间宗教。所以就与传统宗教相比较,把现代新创的宗教统称为新兴宗教或教派。一百多年来,新兴宗教和教派名目繁多,但真正成功的不多。当今世界比较著名的新兴宗教或教派主要有巴哈伊教、摩门教、创价学会、圆佛教等。(6)邪教是现代新兴宗教的畸变:

  邪教不是现代才有的新名词。但是在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现代国家,新兴宗教或教派只要信仰纯正,遵纪守法,可以合法存在,并不会被无端指斥为邪教而遭到镇压,这就使古已有之的邪教概念发生质变。在古代社会,被历代统治者和国教卫士指斥为异端邪教的新兴宗教或教派中往往包含一些正常的民间宗教,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情况已基本不存在了。邪教是现代社会的毒瘤,是一种国际现象,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容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现代邪教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不是宗教概念。从政治和法制上讲,邪教属于邪恶势力、犯罪团伙。那些冒用宗教名义进行违法犯罪的所谓新兴宗教或教派,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宗教。任何混淆传统宗教、新兴宗教或教派与邪教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和非常有害的。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