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上午二审宣判!于欢改判有期徒刑五年,一审曾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7-06-23 14:23:19

  转自@山东高法

  今天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此前,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今天的二审宣判中,山东高院认为:

  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构成自首;

  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但量刑过重;

  有期徒刑五年。


  详细判决书如下:






来源:山东高法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