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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山东高法
今天上午9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此前,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今天的二审宣判中,山东高院认为:
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构成自首;
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但量刑过重;
有期徒刑五年。
详细判决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