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引发的宗教话题
发布时间:2018-01-25 10:56:50 星期四   

四、专家学者对法轮功的看法

对于法轮功的性质,长期研究邪教问题的专家也有自己的看法。

原美国心理学会主席、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教授玛格丽特·泰勒·辛格博士一生从事邪教问题研究,著有《邪教在我们中间》,被公认为“全世界最重要的邪教问题研究权威”。她认为法轮功符合邪教的标准,不是个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

她说:“我认为法轮功符合邪教的标准,无论是美国的还是世界的标准。它的领袖不是让信徒信仰上帝或者其他抽象的原则,而是信仰他本人。让信徒相信他是全能的主,他们放弃了自己多少年的文化信仰传统来跟随这么一个人。他只是个自封的教主,就像世界上其他的邪教教主一样,他告诉人们:跟随我吧,我知道那条唯一的拯救之路,放弃所有的东西来跟随我。然后他就可以任意控制他们,而这些人们就从此失去了自我思考判断的能力。

……

我不觉得法轮功是个宗教信仰自由的问题。我觉得十分明显,就是有那么一个很狡猾、很有煽动性的人,他靠卖这些经书和演讲录像带使自己发迹起来,然后又逃到美国,远离了中国政府,也远离被他煽动操纵的中国人。他自己却住在了纽约州。这实在是太可疑了。我想普通的美国报纸读者或者电视观众都认为这是个宗教迫害的问题。不过我在一年前和两个住在美国的中国学者参加过一个相关的项目,他们阅读了那些中英文的法轮功所发表的东西。他们也看了相关的报道和翻译。我看这根本不是个宗教自由的问题。美国公众不了解关于法轮功的细节,他们认为,这就像美国取缔了一个奥克兰的佛教寺院或者一个旧金山的普通的天主教教堂一样。……这(法轮功)只不过是又一个邪教,而世界上已经有成百上千个邪教了。”[1]

美国“石峡谷”多媒体公司的导演丹尼尔·马奇亚兹说,他本人曾经是美国境内一个邪教组织的成员,因此对邪教组织非常了解。他把法轮功同美国的邪教组织比较之后说,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法轮功可能比美国的邪教组织走得更远”。马奇亚兹也是牧师。他说,邪教和宗教是两回事。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不等于不尊重宗教信仰。[2]

美国宗教界知名人士、美著名基督教三一广播网公司总裁克劳奇就中国宗教等问题专访中国驻美大使李肇星时说:他赞成关于法轮功是邪教的看法。克劳奇对李大使说,他也对法轮功进行了初步研究。看起来,李洪志搞的一套至少与《圣经》所提倡的尊重政府、遵守法律的教义没有相同之处。克劳奇当场为李大使朗诵了《圣经》的有关章节,明确表示不赞成邪教。[3]

2006年5月24日,美国《匹兹堡大学校报》刊登了康赖德?克林科纳(Konrad Klinkner)的文章《法轮功并非无辜》,称法轮功是“疯狂邪教”,从实质上来看,法轮功就是中国版的科学教派。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学说和著作十分荒谬。李洪志漫无边际的理论中,法轮功发展成为一个荒唐的邪教信仰,而不是简单的太极吐纳练习体系。[4]

美国旧金山法轮功问题专家塞缪尔·罗(Samuel Luo,父母都是法轮功练习者,对法轮功有较深入研究,开通了揭批法轮功的网站www.exposingthefalungong.org)。2006年11月1日,美国加州伯克利KPFA电台对塞缪尔·罗进行访谈。他认为,从政治的角度而言,法轮功可谓是强硬的反动组织。法轮功有充足的基金来源,也有很强大的媒体宣传。法轮功具有许多邪教特征,它有绝对权威的领袖,一个“魅力超凡”的领袖,人们一旦加入很难离开该组织。李洪志就像该组织的独裁者,2003年2月15日,他对其信徒这样说:“记住师父的话,不管我怎么处理事情都是正确的,而对此表示怀疑的人全部都是错误的。因为这是宇宙的选择,是未来的选择。”李洪志的信徒都将其当作上帝来崇拜。人们认为法轮功组织很小,其实不然,该组织势力强大,因为他们似乎拥有许多资金,而且还有律师免费为其工作。他们利用这一优势压制批评法轮功者的言论自由。[5]

俄罗斯国家宗教关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金教授说,法轮功对中国政府和其他宗教团体的态度,对传统宗教价值观的诋毁和冲击,以及针对他个人的做法,使他坚信法轮功是一个极端的邪教组织。[6]

俄罗斯宗教与教派研究中心联合会总裁德沃尔金教授说:“法轮功已经是世界性的邪教团体,它的总部是在纽约,受李洪志的领导。法轮功的练习者无论是在中国生活还是在法国、美国,在其它国家生活,都不重要,对他们来说就属于法轮功组织,不属于任何国家。首先他的心理归属定位就是法轮功组织,他们的总统或者皇帝就是李洪志,他们行为的合理性、处世观、行为举止完全遵照李洪志的旨意行事。所有李洪志的指令对他们来说都是强制性的,必须的,而且需要及时地完成,不能够有任何的犹豫。”[7]

美国阿肯色大学从事物理学教学与研究的霍布森教授在《批判性思考》中说,“迷信”通常定义为一群信徒没有理性地或过分地忠于他们的领导人的理想。显然,法轮功正是在李洪志的最高和排他性的领导下的这样一种迷信。李把自己描绘成一尊神,通过他的“法身”和植入的“法轮”,可以控制其信徒。这种高度的个人控制对他的信徒可能是危险的。总之,我们可以准确无误地说,法轮功是一个潜在危险的伪科学和迷信的邪教。有这么多人相信这种废话,是我们这个科学时代的一个怪事。这种矛盾,如果持续下去的话,会在新世纪引起严重的后果。[8]

五、法轮功团体的法律地位

在中国,法轮功曾作为气功团体注册。

1993年8月,法轮功作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所属专业委员会正式登记注册。1996年12月12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宣布,不予法轮功注册登记。1997年11月,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

1999年7月22日,中国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佛学会”、“法轮大法学会”、“法轮功协会”等法轮功组织是以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注册的,并没有哪个国家认定其为宗教或作为宗教团体注册。

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究中心(FDRCB)”,注册性质为慈善团体性质的基金会(受担保所限的公司)。

“美国法轮功之友”,在纽约州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

2004年8月27日在东京注册的“日本法轮大法学会”,性质为“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该组织在成立的宗旨中写道:“通过普及气功来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培养高尚的道德观念。绝对不涉及任何政治集会与宗教活动。”[9]

乌克兰“法轮功联合会”注册性质为文化活动团体。[10]

--------------------------------------------------------------------------------

[1]新华网2006年7月5日《美国前心理学会主席玛格丽特·辛格谈法轮功》

[2]《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7月24日《美国专家对取缔“法轮功”表示理解》

[3]中新社2000年1月31日《美宗教界知名人士说“法轮功”是邪教》

[4]美国《匹兹堡大学校报》2006年5月24日《法轮功并非无辜》

[5]美国KPFA电台http://www.kpfa.org/archives/index.php?arch=16929

[6]新华网2008年5月12日《中外专家呼吁国际社会联手抵御邪教》

[7]凯风网2008年5月13日《俄反邪教专家德沃尔金谈邪教与法轮功》

[8]央视国际2001年7月31日《美一教授撰文剖析“法轮功”伪科学本质》

[9]明慧网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28/82768.html

[10]新华网2007年1月9日《2006,法轮功的伤心年》

来源:凯风网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