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自杀人员的另类“遗书”
发布时间:2018-07-24 10:23:56

邪教自杀人员的另类“遗书”_2018_凯风网

所谓遗书,是指死者临死前留下的书信,主要对死因及其后事作出交待,是死者临死前内心活动的记载,世界各国并不少见。李洪志自传播法轮功以来,自杀的弟子不在少数,其中部分弟子也留下了遗书——

“妈妈,我现在已修炼成佛,不要管我,女儿要先走了,我要带着儿子一起飞上天堂,儿子和我一起去享福去了。”(《法轮功夺去我家两条生命(图)》)这是河南弟子曹丽2000年农历4月8日抱着儿子自焚时留给母亲的遗书。

“小芳……我近来也发现自己肚内已经有‘法轮’了,金光闪闪,在我肚内不停地转动,随时都能腾飞起来,我认为也够‘升天’和‘圆满’的条件了……昨晚‘师父’又专门给我在梦中说,6号上午来接我……我已经答应6号上午与小师父高雄一起乘坐我的‘法轮’,飞向天国。”(《高恩成》)这是重庆弟子高恩诚1998年11月6日抱着儿子跳楼时写给妻子的遗书。

“李洪志老师传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放下生死,升天圆满不是人能够断章取义,简单机械的理解,一个不修炼的常人在他临死的时候是绝对放不下生死的……要为‘法轮大法’而奋斗终身……在维护‘大法’的斗争当中,要做到争先恐后!”(《又一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北京自焚身亡》)这是湖南弟子谭一辉2001年2月16日在北京自焚时留给世人的遗书。

……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死亡的弟子成了无辜冤魂。面对冰冷的遗书,人们难免思考一个问题,谁是制造这些命案的凶手?

——谁在鼓吹“圆满”?

人的任何行为,都有明确的指向性,即希望达到什么目的。纵观弟子自杀的目的,他们不是为了生命的死亡,而是为了实现人生的“圆满”,这也是他们修炼“法轮功”的终极目标。为什么?因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明确宣称“修炼的目的就是得道、圆满。”并把“圆满”描述成“极乐世界树都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到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等等。

分析河南弟子曹丽的遗书,有很多细节值得注意,尤其让人深思。其一,从自我认知上看,她明确表示自己“我现在已修炼成佛,不要管我,女儿要先走了”;从追求目的上看,她是为了“带着儿子一起飞上天堂,儿子和我一起去享福去了”;其三,从时间选择看,她选择2000年农历4月8日,在法轮功内部,这一天是李洪志的生日,也就是“宇宙主佛”诞生日。综合这三点,曹丽自杀前后心理活动,已经如实记载。

如今,曹丽已经死亡17年,如果她不修炼“法轮功”,现在或许已经抱上了孙子。随着一堆麻杆化为灰尽,要了曹丽母女宝贵的生命,这是惨绝人寰的悲剧。亲人重读她的遗书,感受到不是“圆满”的美好,而是揪心的痛、诉不完的恨。曹丽母子失去了生命,遗书成为了她最后的心声,究竟是谁要了她们年轻的生命?答案已经在遗书载明。

——谁在鼓吹“福报”?

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人有较深的福报情结,“福如东海”、“年年有余”、“留福子孙”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潜意识。李洪志利用人们的“福报”心理,在传播“法轮功”期间大肆宣扬“福报”,对弟子百般利诱。他在《转法轮》中告诉弟子,“因为你是炼正法的,一人练功,别人要受益的。”意思是修炼“法轮功”不仅自己受益,自己的家人也跟着受福,所谓“有福大家享”。

据《刘金桥为追求“圆满”跳楼身亡(图)》一文披露,2004年7月6日下午,北京弟子刘金桥从自家5层阳台跳下,其遗书内容为,“……我先跟着师父走了……你们要一起练哪,也可能一下就走了……我在别的星球等着你们,你跟着师父练好一个,师父就送上下去一个。希望你们快修炼,快修炼,快修炼吧,我在那边等着你,等着你们……”

该遗书最大看点是刘金桥在自杀的同时,还专门留下遗书催促家人赶快修炼,学他一样“自杀”,尽快相聚在“天堂”,共同享受“金的世界”。刘金桥等弟子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死亡并没有给家人带来“福报”,而是无尽的悲伤。刘金桥等弟子死亡了,留下了让人深思的遗书,而遗书曝光了幕后的真凶,便是他们口口声声称之为“师父”的李洪志。

——谁在鼓吹“法轮”?

所谓“法轮”,是李洪志传播歪理邪说时,吹嘘得最直接、最形象的一个歪理。他在《转法轮》中说,“我们法轮大法不走丹道,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上我亲自给学员下上……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意思是“法轮”成为弟子身体的一个“发动机”,带来了无穷的能量。

弟子一旦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洗脑,自然渴望也拥有难得的“法轮”,做梦都想亲眼看一眼,“法轮”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于是,悲剧便不断上演,“法轮功”取缔前,1400余例死亡弟子中,剖腹找“法轮”的占相当比例,也有的弟子轻信“法轮”丢掉了性命,重庆弟子高恩诚就是其中一例。

高恩诚之所以抱着儿子跳楼,想到的不是死亡,而是在“法轮”的带动下回到“天国”,其中重要的原因是他自我意识“法轮”在腹部不停地转动,以为“圆满”就在眼前,并且产生幻觉把“1998年11月6日”定为“圆满日”,从而酿成悲剧。换一个角度想,如果没有李洪志的“法轮”将高恩诚洗脑,这样的悲剧如何会发生?

——谁在鼓吹“护法”?

2001年2月16日,年仅25岁的湖南弟子谭一辉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道路旁以自焚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早在一个月前,王进东等七名法轮功弟子在北京天安门前自焚,制造了世人震惊的“1.23自焚事件”。谭一辉与王进东等弟子的共同特点是,以自焚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其目的是“护法”,即维护法轮功邪教组织。

事实上,“法轮功”邪教组织被中国政府取缔后,逃往海外的李洪志频频编造“护法说”,教唆弟子通过自杀的方式制造社会影响,迫使政府改变态度。他在《严肃的教诲》中说,“在大法遭到迫害时……他们在干什么?在他们的师父遭到诽谤时,他们干什么去了?等待着天上掉馅饼来吗?”又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中教唆,“大法弟子不能做到维护大法的作用是无法圆满的”等等。

正是在李洪志这些疯狂恶毒的“护法”言论教唆下,谭一辉等弟子才上演了自焚惨剧,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献出年轻的生命。谭一辉的遗书就是最有力的铁证,如果李洪志不是凶手的话,谁又是凶手呢?

任何事情的发生,背后都有特定的原因,都陈述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弟子遗书,看似追求“美好的向往”,实则酿成生命的悲剧,记录了他们被洗脑后的真实体验。然而,遗书同样是铁证,证实了李洪志是剥夺弟子生命的真正凶手。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南怀隐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