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进一步支持省际创新飞地建设和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创新资源配置和集聚能力,加快推进省际创新飞地规范化建设和发展,省科技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省际创新飞地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省市县联动高质量建设一批创新飞地,探索创新资源跨区域联动共享合作机制,实现资源集聚与利用能力、科研攻关与联动能力、人才引育与服务能力、产业培育与协同发展能力的显著提升。创新飞地是浙江省各级政府、园区等结合自身需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到浙江省外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的跨区域创新合作平台。
《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异地搬迁的范围为淳安等山区26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整村搬迁农户,以及其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搬迁的地区和农户。
省财政对有关县(市、区)异地搬迁中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按人均30000元标准补助,对整村搬迁的非低收入农户按人均15000元标准补助。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对农户设置差异化的直接补助标准,并确保低收入农户补助标准至少比非低收入农户补助标准高15000元。
浙江进一步加强对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分配管理
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补助办法》。《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道建设项目资金补助采用项目法。省级资金补助基准标准为:
第一档补助路基路面每公里1800万元,桥隧每延米3.5万元;
第二档补助路基路面每公里1500万元,桥隧每延米2.5万元;
第三档补助路基路面每公里800万元,桥隧每延米1.2万元。
省交通运输厅对国省道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县(市、区)的省道因素法资金安排挂钩,对考核前三名的设区市分别给予绩效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