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浙江人的生活
发布时间:2025-12-01 09:17:23

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浙江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12月开始,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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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部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地方性法规

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点击蓝字查看详情)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认证和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健全语音专线等电信资源管理制度;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实施账户分类分级管理,动态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加强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

《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施行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运行规范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提升陆地、水上和空中等多方位、立体化急救服务水平;引导和支持残疾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慢性病高危患者等家庭安装语音呼叫、文字(含盲文)呼叫、一键呼叫等与“120”呼叫受理系统连接的急救设施,为急救呼叫提供无障碍服务。

浙江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推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蓝字查看详情),2025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80个,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向国土空间治理转型。到2030年,全省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00个,建立并完善规划建设管理融合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夯实共同富裕、城乡融合的空间基础,助推高质量发展。

浙江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点击蓝字查看详情),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审查细则》明确,拓展审查范围,规定“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招标文件”两类审查对象;细化审查标准,针对招标投标领域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规定了七个方面46项审查标准。同时明确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得设置的21种限制情形。

浙江打造大宗商品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打造大宗商品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实施方案》,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末,现货交易规模稳步增长,研究发布一批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到2030年末,现货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影响力不断提升,与浙江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期现结合模式更加成熟,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赋能作用更加彰显。

浙江提升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效能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修订了《浙江省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12月7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配比资金分配实行“多受捐多配比”,体现正向激励;省属高校可按规定结合实际对配比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配比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津补贴、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与捐赠企业或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联的项目。以三年为周期对配比资金绩效进行周期综合评估,对配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综合评估及管理结果调整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政策。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