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孃之死让我警醒回头(图)
发布时间:2015-03-16 08:55:16
 我叫唐晓明,女、今年44岁,家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下路162号。早在九十年代,我就参加了工作,四川遂宁川中矿区南坝车间当一名技术工人。1995年,我与遂宁川中矿区职工胡志平相识结了婚,次年怀孕小宝宝。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的小宝宝流产了,以后再也没怀上孩子了,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一直处于忧愁痛苦之中。

  1996年5月的一天早上,我心情很不好,独自一人在遂宁工业园区富源路开善河边散步时,见到龙坪办事处涪江社区的邓孃(邓大芳)她看到我失去孩子闷闷不乐的,就劝我说:“小唐,怀孩子的事,过去这么久了,别多想还是身体要紧,跟我一起来学练‘法轮功’吧,‘师父’的佛法大得很,练功可以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让你怀上孩子。”听邓孃这么一说,我当时高兴极了,只要能怀上孩子,我什么功都愿意练。于是我答应和邓孃一起学法练功,自从那天以后,我就加入了练功的行列,险些不能自拨。

  开始练功,我就去邓孃家里,面对“师父”画像,一边听练功录音,一边练功。邓孃教我说:每天练功打坐时,要闭上眼睛,不能想任何事情,好像人在天上腾云驾雾一样,想到哪里就飞到那里,和神仙一样的感觉,一心练功,不但能治病怀孩子,还能长功上层次,圆满成仙...”邓孃把功效说得很神气,说动了我的心。为早生孩子,我练功非常刻苦,每天坚持有规律的练功,从不耽搁,逐渐淡忘了失去孩子的痛苦,自我感觉“法轮功”有灵验。于是学法练功渐入佳境。

  随着练功的痴迷,我不愿去单位上班了。矿区领导找我谈话,劝我不要练功,回单位去上班。我对单位领导的谈话置之不理,说单位领导是常人,“常人”是不能阻止我练功的。丈夫见我不听单位领导的劝告,心里非常着急!三番五次劝我放弃练功,回单位上班。我对丈夫的好言相劝,照样不予理睬,反而说丈夫是在阻挠我练功,是我练功路上的绊脚石。并和丈夫大吵大闹起来。我在一气之下,将被盖棉被搬到邓孃家居住。

  1999年7月,国家取缔了“法轮功”。我心里一时转不过弯,认为师父劝人“真、善、忍”,“消业”祛病是好事,怎么会是邪教呢?我暗自为“师父”鸣冤。虽然国家不准公开练功,可是我和邓孃、汪姐(汪素清)背着家人偷偷练功。由于我人年轻,精力旺盛,很快成为龙坪“法轮功”练功点负责人。我把所有的积蓄用来打印制作“法轮功”宣传资料,与功友一起,外出秘密弘法宣传,向过路行人发传单。丈夫见我外出弘法宣传,很晚都不回家,非常生气地对我说:“现在国家已经取缔‘法轮功’了,你还要外出宣传,那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我对丈夫说:“你是‘常人’,我们是高层次上的人,‘常人’的法是管不了我们的‘法轮大法’.…”丈夫说我练疯了,神经兮兮的。于是,我和丈夫大吵一架,提出要与他离婚。

  2003年底,我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自认为离婚后没有丈夫的干扰,我才好清净练功。离婚后,我和邓孃、汪姐经常在一起学法练功,互相谈练功的体会。2005年3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地秘密到龙坪、清净寺社区散发、张贴“法轮功”传单,竭力为“师父弘法、护法、讲真相”。2006年7月4日晚上,我和邓孃,汪姐秘密到龙坪办事处涪江社区张贴“法轮功”标语时,被社区志愿者发现,将我们送到派出所,执勤民警向我们宣讲国家取缔“法轮功”的法律法规,劝我不要外出弘法宣传,回到单位去上班,帮助料理好家务才是正道。我当面答应,可是口服心不变。我接受教育回家后,照样和功友一起痴迷练功。

  2006年10月7日晚,邓孃在家练功时,突然头部剧烈疼痛,不酲人事!我和汪姐急忙为邓孃打坐发功,求“师父”弘法保护。可是,我和汪姐持续发功几小时,仍不见邓孃苏醒。于是邓孃的丈夫和家人赶紧抬到医院救治,还没抬拢医院,邓孃就停止了呼吸,离开了人世。经医生诊断:邓孃死于脑溢血,是因为没及时送医院,病人拖久了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邓孃之死,让我非常惊呀!她和我一起练功10多年,对“师父”非常忠心,应该是“精进”弟子了。为什么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师父”不施法力保护邓孃呢?同时我也苦苦练功10多年,至今也没怀上孩子?让我对“法轮功”产生动摇。邓孃之死足以说明“法轮功”并不灵验,也不是神功。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深感内疚,对不起深爱的丈夫。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我主动与丈夫见面,改变以前的冷漠态度,积极帮助料理家务,终于得到丈夫的原谅,并于2006年12月与丈夫复了婚,两人再次牵手,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唐晓明生活照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