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滥诉 屡诉屡败
发布时间:2015-08-24 08:58:09

  自诩“宇宙主佛”的李洪志(网络图片)  近期,凯风网记者专访了乌克兰记者联盟成员、反邪教专家格洛巴先生。格洛巴透露,目前法轮功分支机构已布遍乌克兰各大城市。2015年,刚在乌克兰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成立的法轮功分支机构对本市一家批评它的媒体向法院起诉,结果一无所获,被迫撤回诉讼,自此,他们别再想对记者们说三道四了。(8月6日凯风网)  印象中,法轮功在海外滥诉、屡诉屡败早非“新闻”。近年来,法轮功众弟子按照师父“凡是批评、限制了法轮功活动的事情都要进行诉讼”的指示,利用各国法律的漏洞,大肆对反对邪教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诬告滥诉,几乎成了一种惯例,让人见怪不惊。尽管“滥诉不止”,但结局必定是“屡诉屡败”。  按理说,“神仙”是不会与“常人”在法庭上一争高低的,即便打官司,也应是十拿九稳、胜券在握。李洪志一直对信徒宣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的“宇宙主佛”,有着无数的“法身”,说历史上的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受他的控制,他上管“另外空间”,下管“宇宙”,能“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因缘、预知人类未来”。有着如此通天“神迹”,法轮功也就无须打官司,也根本不会打输官司。即便有法官要和法轮功“过不去”,凭“主佛”的“法力”,也能轻松搞掂。  但无情的事实却证明,“主佛”的“法力”却不敌人间的法律,一次又一次输了官司。早在2001年,法轮功就以“诽谤罪”起诉加拿大《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控告周锦兴在该报广告信息版中刊登了原法轮功练习者何兵幡然悔悟“诽谤”法轮功的文章,在历经7年多马拉松式诉讼后,2008年12月,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法轮功第三次上诉,宣告周锦兴胜诉。这份公正的宣判使法轮功长期的反宣竹篮打水一场空,成为近年海外法轮功滥诉闹剧的经典样本。  如此无耻滥诉、屡诉屡败的案例信手可拈:2011年3月,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控告台湾媒体《联合报》的社长胡立台、总编辑罗国俊等人伪造文书对其进行诽谤,被驳回;2014年9月9日,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法官爱德华·戴维拉做出判决,驳回11名法轮功成员对美国思科公司的诉讼,认定思科公司与中国政府的合作不足以构成侵犯人权;2014年10月15日,法轮功对香港食环署发起滥诉,控告其依法清除法轮功违规展板“违宪”,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此外,长达5年的法轮功起诉温哥华市政府强行拆除法轮功的抗议亭与看板案,也在2014年12月4日有了结果,加拿大卑诗高等法院判决温哥华市相关市政法规没有违宪,驳回法轮功诉案……  而今,法轮功在乌克兰起诉批评它的媒体再度“一无所获”,散发出强烈的信号意义。一是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铁律,任何利用当地法律进行构陷滥诉的“捣乱”行为,其结果必定是失败,再捣乱、再失败;二是随着海外社会对法轮功本质认识的深入,相互协调、依法惩治邪教跨国犯罪行为已形成共识,法轮功无耻滥诉的行径已经越来越没有了市场;三是用铁板钉钉的事实宣告了李“主佛”的窝囊与无能,扒下了“主佛”的“神仙”画皮,什么“佛祖转世”,什么“法身”无数,什么“神迹”佑护,什么“大法”高于人法,都是自娱自乐、自欺欺人的谎话、鬼话,虽然机关算尽,却输得一败涂地,快速走向自掘的坟墓!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实习生 莫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