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西讲法”看邪教敛财
发布时间:2015-11-23 08:55:16

  法轮功的“盛事”真是不少,一出一出的登场,似乎是害怕世人将他们忘记。这不,2015年李洪志又举行了美西法会。这次“轮主”又一次粉墨登场,再高明的演技也掩饰不了他的欺诈行为,下面我们看看法轮功的“集资”是怎么回事?

  ——贪财敛财,早已成法轮功内部风气

  要问法轮功弟子的大法修炼的如何、宣传如何,可能会有大部分弟子不知所云、不知所措,但对于集资行为,每个弟子都能说出个一两处,这样的内部行为说好听了是内部集资,说的直白就是内部贪污和诈骗!这样的行为对于法轮功来讲早已不是什么不可说的秘密,甚至成为了一种“潜规则”,一种“风尚”,在一步步指引着每个团体分子的“发展”方向。

  2003年,辽宁大连法轮功骨干王嘉超内部集资敛财达千万元,全都用于其自身的挥霍。2007年,法轮功内部媒体“希望之声”副总裁林晓旭骗取钱财,贪污捐款,招致事主们向美国司法部门投诉。其涉案金额更是达到数十万美元。根据美国法律,已构成犯罪。林晓旭作为法轮功内部的高层人士,其贪污和行骗举动必会影响法轮功的“名誉”,李洪志为掩盖其丑行,防止事情迅速发展,迫使林主动辞职,并想方设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费了一番心思才将事情摆平。2007年8月28日,洛杉矶原法轮功人员段会芝向洛杉矶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该公司原经理、法轮功骨干鄂岳锋伙同原职员周梅(现新唐人电视台记者、也是新唐人晚会节目主持人),非法侵占、盗窃该公司财务物共计23.5万元美元。据称,鄂岳锋甚至还将个人看牙费用,去外州看亲戚朋友的餐费、路费拿到公司报销,许多费用甚至用路边捡的字条充帐。会计周梅把2000年的票据拿到公司报销,连自己买的五部手机也拿来公司报销。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大到法轮功的高层人士,中到法轮功的核心骨干,小到底层的法轮功习练者,真所谓“在其位,谋其财”,高层就谋划如何骗取大财,底层就计划如何能弄点小的利益,无非都是中饱私囊,欺骗贪污。这种风气的蔓延和发展已经让法轮功从“传功”到“传骗”,成功的转型!

  ——上行下效,师父难脱“集资”罪名

  2015年的美西法会,李洪志真是极力在进行自我辩护,将所有团体的集资行为与自身说得完全脱离,俨然是与他毫无关系,这样的师父,真的就与欺骗贪污毫无关系吗?细细看下他在美西法会的讲法就知,他对金钱的贪婪和痴迷表露的淋漓尽致。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讲法过程中,直接提到钱的问题竟有7次之多。

  讲法一开始,李洪志就说:“我们有大量的学员从各地赶到会场,耗费的资金很大”“这么一大笔钱,用在正法上,真的解决大问题。”看来,师父这次的算盘又打在了学员路费上,就连来到这听法的路费李洪志都觉得浪费。认为“应要把它花在有用的地方”、“绝不能流于形式”,最后结尾还不忘说“天南地北的,路费、食宿、购物,合起来这笔资金巨大”“我们这样花费,也得把它花在有用的地方。”看来弟子的钱进了别人的口袋,李洪志的内心是滴血的。师父心里对这些白花花的钱都流到别的弟子集资的口袋里是很遗憾和可惜的,怎么可以给那些人呢?应该给师父,帮助师父弘法嘛,这才是正出嘛!再如,弟子提问“飞天学校项目集资”的问题,李洪志当即表示,除了自己负责的神韵演出和龙泉寺基地项目,其他的集资都属于“违法集资”。这样的一副小人自私、贪婪、虚伪的守财奴真面目暴露无遗。

  这次,师父的讲法虽然处处是抨击弟子集资贪污等行为,但是从他的言辞就能看出,他的贪婪自私嘴脸甚至超过那些集资的团体,再好的借口和谎言都经不起细细推敲。李洪志的小人贪婪嘴脸还是暴露无遗。表面隆重的法轮功盛事——美西法会,最后竟变成一个批斗会、内部名利争斗会,想必日后弟子再如何矢口否认并无集资骗财行为,也毫无意义了,因为师父已经为这种行为买单了!

  ——纵观古今,集体敛财是邪教显著特征

  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暴利,邪教教主会往往绞尽脑汁,极尽坑蒙拐骗之能事,敛财手法花样百出。在对众多邪教敛财手段分析以后,我们发现,虽形式多样隐蔽性更强,但是其本质都是一样——敛财贪污。

  邪教头目为了骗取钱财,采用了五花八门的手段,其中法轮功李洪志所宣传的“以钱换德,以德长功”理论,强调“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还是全能神赵维山抛出的“神享用论”,皆是主张弟子舍财、引诱信徒进行“奉献”捐款,这些背后的真实含义就是骗取更多信徒资金,并且让信徒毫无警戒,甘心情愿。更为隐蔽的手段便是通过贩卖教义,出售物品,开办培训,入会收费。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中写道:“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研究会自1992年至1999年底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纯利润达4220万元人民币”;麻原彰晃贩卖与自身相关的“灵性”物品,一根胡须,每500毫升洗澡水,每200毫升“甘露水”,都明码标价3万日元以上,而一枚像章要200万日元,一个“头法轮”要1000万日元,奥姆真理教仅卖“头法轮”就赚了20多亿日元;赵维山还借鉴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的办法,向其信徒高价出售“圣水”、“圣物”,宣称能“治百病、保平安、上层次”等,从中大肆牟利。这些还仅仅是阶段性数据,试想下要把邪教组织敛财资金进行明确统计划分,估计这些教主自己也说不清楚。

  综上,疯狂敛财,既是邪教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其存在的目的之一,古今中外的所有邪教概莫能外。李洪志大师的美西法会不过是告诉弟子们,在金钱方面,只有我自己说的算,其他的弟子想发财,做梦去吧。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