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邪教关于人生目的之比较
发布时间:2016-04-28 13:43:12


  在比较宗教、邪教关于人生目的的看法之前,应了解其对人之本质、人性的看法。因为两者对人之本质、人性的基本观点,决定了他们对人生目的乃至人生观的确立。

  在这个问题上,佛教认为,人是由名色和合、五蕴(色、受、想、行、识)和合而成的生命体,人的本质是无我、是空,即无实体。基督教的《上帝之城》中说:“精神与肉体相结合的方式乃是人所不能理解的,然而这就是人生。”他们认为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出来,但又与神不一样,人具有神性、人性两重性。

  1950年,罗马教皇庇护十二世专门发表了一个关于人种起源的“通谕”,承认人的身体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但还是坚持人的精神属于上帝。在人的本性问题上,佛教认为人的本性是清静、善良的,只是由于种种物欲作祟,致人之本性遭受蒙蔽而走向堕落。基督教的“原罪说”更说明了人性的罪恶。邪教组织法轮功认为,人原来“是在宇宙空间产生的”,因为有了私心,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到了“人类”———“地球垃圾站”这一层。

  这就是说,人性低劣,人生来有罪。由此观之,宗教、邪教关于人之本质的认识具有相似之处。其实,人的本质中的能动性、创造性是人类的核心所在,这正是人类乃“万物之灵长”的标志。虽然宗教、邪教关于人性的认识有些相似,但两者在人生目的的认识上存在差异。

  宗教关于人生目的有许多论述,但主要观点是:人生目的是“超凡入圣”、“普渡众生”。佛教对人生的总的价值评判是人生的本质是痛苦的。佛教的“四圣谛”(即苦、集、灭、道)、“八苦”(即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取蕴),即概括了人生痛苦之所在,分析人生痛苦之原因,揭示解脱人生痛苦之理想和目标,探求解脱痛苦之途径,也罗列了人生痛苦的种种表现。并且, 佛教还在时间上、空间上将人生之苦作了扩大化的诠释,宣扬人生去世、今世、来世三世皆苦,“三界无安, 犹如火宅”。竺摩法师在谈到“佛教如何观察人生”时,也概括了佛教人生的内涵,即人生是短促的人生、多苦的人生、还债的人生、解脱的人生。从另一角度, 我们也可以看到佛教此论的影响。

  在许多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如曹操的《短歌行》、刘禹锡的《西塞山怀古》、李清照的《声声慢》等都较多地流露佛教“诸法无常”的悲剧色彩。从伊斯兰教“六大信仰”中的“前定”、“后世”以及基督教“原罪”中,同样可以看到这一点。这就是说,宗教伦理的特点之一是突出人的有罪,并以此为依据, 认为人在德行方面有许多欠缺,人应该在现实生活中遭受苦难的报应。正是因为人生有许多苦难,宗教主张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念,都体现了“超凡入圣”这一基本特征。大乘佛教宣扬大慈大悲,强调“利他”、“普渡众生”,把成佛渡世、建立佛国净土作为最高目标。基督教的“拯救世人”、伊斯兰教的“抚孤恤贫”都在一定程度体现其人生奋斗的目标。

  邪教关于人生目的的看法,主要体现在“出世升天”。从表面看, 这与宗教所倡导的“超凡入圣”似乎相同,但实质上又存在差别。邪教认为,人是为神而活着的,因此要远离尘世,加倍修炼,以求灵魂升天。法轮功的“末世论”宣称“我们这个地球的人类可能要有劫难”,“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人是为情活着”(此“情”又是李洪志要求断绝的人之真情) , 进而贬低人世间生活的真实美好性,否定人对现实的有价值的美好生活追求。它还主张人们放弃一切“执着心”,绝情绝义,放弃一切理想追求, 远离社会实践, 专心致志地练功修性,以求脱离常人社会而“回归宇宙”。“耶和华见证者”曾预言地球将于1914年毁灭,只有其教主才能帮助众人升天。美国天门教派的教主阿普尔怀特说地球要毁灭,“我将率信徒灵魂升天”。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在引导其修炼者思考“人生目的”时,宣称要把人“带到高层次上去”。他说:“在大觉者们看来, 当人不是目的, 人的生命不是为了做人,就是让你返回去”,“是叫你返本归真,返回去”。这个“真”、“本”,就是原已存在“宇宙空间”中的那个“我”,即神。因此,许多修炼者决定“跟着师父脱离常人社会返回天国”。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