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犯罪的预防
发布时间:2016-04-28 14:01:49

    《论邪教犯罪的惩治与预防》

  (2)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邪教犯罪有着阶级的、历史的、社会的、经济的、国际的等多种复杂因素, 但“无论哪种犯罪, 从最轻微的到最残忍的,都不外乎是犯罪的生理状态、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和其出生、生活或工作于其中的社会环境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②。因此: 一要充分认识同邪教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的能力。二要坚持打防并举、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在对邪教首要分子、骨干依法打击的同时, 要对多数受害者、受骗者做深入细致的教育挽救和思想疏导工作, 使那些心理“荒漠”者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知法懂法, 遵纪守法。三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要通过道德具有的内在的教化性优化人们的价值判断, 唤醒公民道德良知, 并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3) 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在新时期, 由于经济利益分配、党政及干群矛盾和人们在世界观方面的差异等, 经常会引起各种群体性事件,即“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对抗党政领导机关乃至破坏社会公私财物和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③。虽然这些与邪教犯罪有着明显的、本质的区别, 但是一旦处理不当, 就会激化矛盾, 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 使邪教组织极有可能利用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党群、干群关系,从中争夺群众。大量的研究也表明, 90%以上群体性事件是因利益矛盾和干群关系处置不当引起的。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