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何如此残忍?
发布时间:2016-04-28 15:01:09

  不久前的5月28日,山东招远发生6名全能神邪教人员残杀无辜群众的恶性事件。其实,近些年来邪教杀人害命的案例还有很多。据东方早报报道,邪教组织近20年导致了数十起故意杀人事件。生命是宝贵的,珍惜生命是每个正常人应具备的起码准则。邪教怎么就能让人如此残忍!动辄就对身边的亲人或者毫不相关的陌生人举起屠刀呢?

  ——所谓的“神大于法”,让邪教信徒法律观念普遍淡漠,视生命为草菅。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记者问山东招远案犯张立冬“你害怕法律吗”,张立冬称:“没想过法律,我不怕法律,我信神”。其实,邪教人员如此漠视法律并非偶然。每个邪教信徒入教后,教主都会告诉他们,自己带给信徒的是世界上“最高”也是“最好”的,只有自己才能让他们“升天成神”或者“得到救度”,人世间的法律对本教内的弟子而言,实在是微不足道。如:全能神的“女基督”称:“我是神,很久以前就受人崇拜,我是充满荣耀、全能的神!——让万邦朝拜,万口承认,万人信赖,万民都归服。”而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则告诉弟子们:“法论大法是宇宙最高大法。”邪教血水圣灵则声称,“法律是恶法”、“政府是暴政”。

  ——受邪教“教义”的影响,大多数邪教信徒仇视社会,暴力倾向严重。

  邪教组织都有自己的“教义”,这些外人看似荒诞的“教义”,是邪教犯罪者攻击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策动源。在它的教唆下,信徒们的欲望一旦不能满足或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是客观地分析、剖析自己,而是归因于他人或社会对自己的不公,由此心生不满,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往往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惨案便由此发生。

  一方面,几乎每种邪教都会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只有信奉本教才会得到“救度”。2012年12月发生在河南光山的校园伤害案,犯罪嫌疑人闵拥军受全能神蛊惑,认为“世界末日了,自己活不了了,也要砍死几个人”,闯入校园,砍伤了23名小学生。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告诉弟子们:现在社会道德沦丧,地球是宇宙垃圾站,而修炼“圆满”后,就可以“升天成佛”。一些弟子在他的蛊惑下,把杀人看成了“度人”。2001年4月16日,广西融安县大巷乡珠玉村富用屯法轮功练习者兰云长,用斧头朝本村上洞屯的孤寡老人韦少明头部猛击,致使韦少明死亡。据兰云长向警方交代:"我是带他上'法轮'世界去过好日子,如果我不带他去,我自己也上不了天。他先去,我很快也会升天'圆满'的"。2001年11月25日傍晚,46岁的傅怡斌,在北京市西城区的家中杀死亲生父亲和妻子,砍伤母亲,目的也是为了“救度他们”。

  另一方面,邪教“教义”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对于一切怀疑本教的人和言论充满敌意,甚至鼓动信众暴力对抗。1999年11月26日上午,河北省任丘市青塔乡张各庄村33岁的法轮功练习者朱长久,因其父母将其修炼法轮功的书籍烧毁而怀恨在心,用钝器将其父亲朱振亮和母亲董大举杀死在家中。有的法轮功弟子杀人是为了“除魔”,因为李洪志告诉他们“大恶之魔是可杀的”。黑龙江的法轮功弟子关淑云认为自己亲生女儿是干扰自己练功的“魔”,而将她残忍掐死。而发生在山东招远的全能神邪教人员杀人案,被害者也仅仅是因为拒绝留下电话号码,被邪教信徒认为是“邪灵、恶魔”而活活打死。

  ——长期的信息封闭和隔离,致使信徒心理扭曲,甚至因精神异常而杀人。

  邪教组织为了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采用的主要手段就是严格的信息隔离与封闭。这种长时间的信息隔离与封闭,会造成信徒心理障碍与人格异常,甚至是精神分裂。研究表明:邪教教徒虽然在智力的发展上与正常人无太大区别,但其道德良心的发展具有严重缺陷,这些人在从事非法邪教活动的时候,并不感觉到紧张与焦虑,事后也缺乏罪责感。招远命案中的嫌犯张立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怕法律,现在感觉很好”,就体现了其毫无悔意,缺乏罪责感的这种缺陷。

  邪教徒还多伴发精神障碍,出现幻听、幻视,表现为听到教主或“大师”的声音,或指令、看见神仙,或看见教主、“大师”等。如1999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干部、39岁的法轮功练习者邹刚持刀将处长吕庆生砍死,将处里的周亚洁等3名同事砍成重伤。原因仅仅是因为他经常听到师父李洪志对他说“你们单位的吕庆生和周亚洁是你的克星,只有杀死他们,你才能解脱。”

  因此,邪教信徒的残忍并非偶然,是长期受邪教蛊惑的结果,他们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邪教的受害者。可法律是无情的,即便同为受害者同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