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类休假标准来了!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发布时间:2019-08-07 10:03:10

我国的休假有哪些标准?有哪些假期?休多长时间?跟着杭州人社君了解一下!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

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休息日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199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规定,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为工作5天、休息2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根据2013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具体为: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使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探亲假标准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婚丧假标准

按照1980年颁布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我国古代休假制度

每星期上班5天,休息两天,叫做“双休日”。除此之外,还有元旦、五一、国庆以及春节等法定假日和带薪年休假,这就是我国当今的休息休假制度。

我国休假制度,可说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汉律》记载,早在西汉时就有明文规定:“吏员五日一休沐。”意思是公务人员上了4天班,第五天则放假洗澡更衣,修发刮脸。到了东汉,这个制度又有了放宽。《史记·百万君传》载:“官员每五日洗沐归谒亲。”当时的公务人员除高官外,一般都集中在官衙膳宿,平时不能回家。这个规定不但可以洗澡更衣、修理形象,还可以回家看望老小、探亲访友,夫妇团聚。

到了唐代,休假制度从5日一天改为10日一天,即在每月的上旬、中旬、下旬的最末一天休息。唐朝诗人韦应物就有“十日驱驰一日闲”之句。除每旬一天的法定假外,每年的“清明”、“冬至”还放1至3天假,回家祭祀祖宗,称之为“至日”。

宋朝公务人员的休假制度更加宽松。据《文昌杂》载:“官吏休假,元旦、寒食、冬至各七日;上元、中元、夏至各三日;立春,清明各一日,每月例假三日,岁共六十八日。”宋朝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各级官署,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封印”停止公务,公务人员回家过年省亲,要到次年正月二十日才返回衙门“开印”办公。这样,他们全年的实际休假达到98天。明朝的休假制度较之宋元有所改变。月假仍是3天,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冬至等节日共可放假18天,每年休假只有50多天。

清朝的休假制度前期基本上沿袭明朝,后期开始变化。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人大量进入中国,他们仍按本国的习惯,每星期休假一天,时间一长,国人产生了认同感。上海《申报》就此发表评论说:“西洋诸国礼拜休息之日,亦人生之不可少而世事之宜行者也。”

在中国,最先实行星期天休假的是福州船政学堂,继之如清政府的学部、农工商部和外务部。这些部门本来就是在西风东渐的大背景下开设的,公务又多与外国人交往,为了有利工作,这3个部门便于1906年正式实行星期天休假,成了“开风气之先”的官衙。到了1910年,清朝政府不得不顺应潮流,在上层基本上实行了星期天为公休日制度。

除公休日外,各个朝代还有一些不同的请假制度,类似如急、告、宁。南北朝时规定,公务人员奔丧、救灾,可以请“急假”,一年可准60天,千里之外者还加路程假20天;回家完婚、双亲生病可以请“告假”,时间一般为20天至一个月;家贫需要回家安排生产或因病难以坚持工作者可以请“宁假”。《南史》载:“襄阳府将敬,家贫休假,辄赁自给。”《蔡邕传》也有“属吏张宛体病,长休百日”之说。

来源:杭州人社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