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城区九堡单元地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成功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该地铁TOD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预计可提供房源571套,为来杭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更多“宜居新选择”。还有一批房源项目正在建设中,一起来看↓↓

项目位于上城区九堡单元,东至规划医院用地、南至新江花园、西至九睦路、北至九乔街。总用地面积约1.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下停车库以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紧邻地铁9号线九睦路站,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引领作用,地铁TOD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深度结合,实现TOD场站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项目重点围绕新市民、青年人等主要客群需求,整体规划“一芯、一街、三院、多园”社区结构,以三处空中小院为核心,配套社区绿芯和邻里商业街区,并建设观景台园、萌宠乐园、秘密花园、动享丘园等主题园区,打造有格调、有温度、有活力的租赁社区,进一步扩大杭州市区“小户型、低租金、高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近年来,杭州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积极筹集房源,并重点通过公交场站、地铁TOD复合建设方式新建一批“小户型、高品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市已开工公交场站、地铁TOD复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个,预计可供应房源2506套(间),其中,公交场站项目3个、房源1576套(间);地铁TOD项目2个、房源930套(间)。
目前,这些项目建设正稳步有序推进中,一起来看看!
振华路停车场项目

该项目为杭州首个公交场站复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西湖区三墩单元地块,东至紫萱路、南至振华路、西至瑞鼎大厦、北至沿河绿化带,计划建设以45平方米一居室为主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450套(间)。项目于2024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预计可实现主楼正负零完成。
池华街公交站项目

该项目为杭州目前规模最大的公交场站复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西湖区三墩单元地块,西临紫金港北路、北侧为池华街高架桥、东和南侧为自然水系,计划建设以45平方米一居室为主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730套(间)。项目于2024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证,截至2025年9月,桩基工程已完成95%,2025年底预计可完成建设地库工程40%。
七堡公交停车场项目

项目位于钱江新城二期四堡七堡单元地块,东至规划红普路、南至规划月华路、西至规划七华路、北至艮山东路绿化带,计划建设7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396套(间)。项目于2024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预计可实现地下室结构完成、土方外运完成、主体结构完成40%。
九堡中心单元项目

杭州首个地铁TOD复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上城区,东至九睦路、南至JG1702-04地块、西至和睦港绿带、北至JG1702-06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29万平方米,计划建设以40-50平方米一居室为主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417套(间)。项目于2024年7月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预计可实现地下室结构完成、土方外运完成、主体结构完成35%。
崇贤新城沾桥项目

项目位于临平区崇贤新城,东依沾驾桥路、北接崇杭街、西临沾桥港、南至沾桥幼儿园,地铁15号线沿拱康路向北敷设后向东转向崇杭街下穿本地块,计划建设68平方米二居室、55平方米一居室两种户型的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513套(间)。项目于2025年4月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底预计可实现地下室主体结构完成。
根据《杭州市地铁TOD开发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及《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杭州计划供应公交场站、地铁TOD开发用地复合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17个、房源约1.46万套(间),其中,公交场站项目4个、房源约0.18万套(间);地铁TOD项目13个、房源约1.28万套(间)。
杭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及条件
目前,面向社会公众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类型主要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蓝领公寓和集中式长租公寓,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1.坚持“人才优先”原则,面向各类人才配租,优先配租对象包括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市或区人才部门认定的其他人才,以及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实行“无房准入”,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在限定区域范围内无房,限定区域由各区自行研究确定,在招租公告中明确。
蓝领公寓
承租人原则上需在杭州市内无房、非杭州户籍或新落户、有合法稳定工作、未申请其他保障类住房,具体条件以蓝领公寓所在区住建部门发布的租赁受理公告为准。
集中式长租公寓
1.申请家庭(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项目所在区域无房。所在区域范围由运营单位在招租公告中明确。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交付前视同无房。
2.申请家庭(入住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全市范围内未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等住房保障。
具体申请条件以运营单位发布的项目招租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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