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新规出台 规范样板房、明确车位价格
发布时间:2018-12-11 09:13:19

商报讯(记者 楼楠)

近日,杭州住保房管部门下发了《关于明确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相关要求的通知》(试行),对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该《通知》要求开发商对企业主体资格、合法建造凭证、价格及销售情况等基本信息公示、设立“公示台”,并放在销售现场固定、明显的位置;不仅如此,还对地下车位(库)价格承诺书、不利因素、区位示意图、销售人员、监督举报电话等重要信息的格式、规格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购房人获取信息的便利。

此外,《通知》还特别明确了有关样板房的问题,要求开发商在设置样板房时应根据销售形式进行区分,尤其是全装修形式销售的,对样板房处设置展示板的内容以及样板房内具体部位的标注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自2018年9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以来,杭州住保房管部门要求开发商全面、完整地公示“五证一照”、项目周边不利因素、精装价目、举报电话等信息,规范设置样板房及交付标准提示并实时开放。

截至目前,共为十余个商品房项目提供销售现场指导服务,对存在样板房关闭、拆除等严重违规行为的14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约谈,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楼楠   编辑:董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