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消委会提示:微信购物要“四看”
发布时间:2020-03-03 08:43:32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余英 记者吴采平)当前,湖北省鄂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期间消费者居家不出门,微信团购就成为消费购物首选,很多实体店也纷纷“上线”交易,12315投诉平台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微信团购纠纷的投诉。对此,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销售存在不可预见性和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合理选择、健康消费,同时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

在微信购物时要做到“四看”,即:一看是否有营业执照;二看商品是否合格,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猪肉销售应有“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等;三看是否明码标价;四看是否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提供商家宣传、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订单详情等(做好截屏),及时拔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脑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余英 吴采平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