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支持
加强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支持
强化对企业技术攻关支持,加大省重大科技专项对关键核心技术替代应急攻关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工程,推进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00项,全年完成技改投资1500亿元。
加大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支持
切实加大对新产业平台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规划调整条件的新产业平台优先纳入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优先支持新产业平台产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符合条件的允许提前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新产业平台能源、水利、内部主干道及对外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符合条件的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加大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实验室力度
持续加大高校和大型国有企业开放实验室的力度,为企业利用实验室资源开展质量检验、研发测试、标准验证等活动创造条件,降低企业创业创新成本。
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进一步深化优化涉企服务
深化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亲清”营商专区、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迭代升级,加强全省涉企服务信息系统综合集成,提升涉企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站办体验。
持续深化“三服务”活动
优化完善法律顾问普惠服务,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为市场主体提供网格化、普惠性的法律顾问服务。实施“三服务”2.0版,助力企业解难题、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