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西溪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立法 6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2-03-24 09:33:58

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护航

《杭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共二十五条,不分章节,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原则、部门职责分工、安全等级管理、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许可、临时设施管理、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法律责任以及自发聚集活动安全管理等内容。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规定》明确由公安机关履行主要管理职责,对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为了加强执法协作,《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

实践中,我市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大小不同,实行安全等级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大型群众性安全等级管理制度实施程序,同时规定:“承办者应当根据安全等级评估报告,按照安全工作规范编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安全许可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规定》在立法权限内作了补充规定,包括完善许可事项范围,明确可以一次申请多次活动安全许可的情形,解决了许可条件交叉问题等。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搭建舞台、看台、展台等临时设施的行为比较常见,《规定》明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使用的临时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并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临时设施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协作配合。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对群众自发聚集活动作了创制性规定:“对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且占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的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安全管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