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快报讯 5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法规,可以解决许多普遍性的问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尹林说,条例既是为了“美丽浙江”服务,也是为了“共同富裕”服务。
条例共有七章71条,专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章,意味着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作出规定。
如何发挥出当地的生态优势?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利用洁净水源、清洁空气、适宜气候等自然条件,发展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我省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比如安吉县在利用竹木资源发展竹林旅游的同时,依托白茶产业基础,将白茶产业和乡村旅游产业进行深度融合,最终实现了一片叶子富一方百姓。
此外,条例还对群众十分关心的排污现象进行了规定。鼓励生态环境监测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