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综合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去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
引起网友不小的关注
大家情况不一
有不退不补的
有网友称退了8000元
也有网友说补缴2000多元
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到来
今年是退税还是补缴?
什么是“综合所得”?
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个税年度汇算网上咋办理?
我们帮你整理好了↓
办理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大家赶早不赶晚啊)
如何退税/补缴?
知识点:一个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啥啥啥?
中括号、小括号、又减又乘
都啥内容?
别急,我们按序号一一解释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完成这一步
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计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