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多可享1820元电子津贴 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可用“重阳分”结算
发布时间:2021-03-03 09:25:30

每日商报讯 对于多数老人和家庭来说,居家养老仍是首要选择。对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杭州市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什么是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如何申请与使用?记者都帮大家问了。

养老服务电子津贴是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电子权益,依托“互联网+养老”系统平台,以“重阳分”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保卡(市民卡)养老服务专户中,老年人在购买基本生活照料、助餐、助浴等养老服务时,就可以用“重阳分”结算。

根据户籍老年人的不同经济情况和身体状况,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分为“失能失智照料服务”和“高龄普惠服务”两种,就高享受。

主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老年人,经申请和专业机构评估,重度失能失智的可享受每月1820元电子津贴;中度失能失智的可享受每月1330元电子津贴。

主城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享受智慧呼叫服务的基础上,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再享受40元养老服务电子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再享受100元电子津贴。

不过,如何使用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呢?据介绍,老人或家属可以通过四种方式预约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比如,在杭州市养老服务商城(杭州市民卡APP中进入“养老服务”专栏)自主下单;根据各区民政部门公布的区域服务商电话预约,或拨打服务热线96345转介;与养老服务商签订服务套餐,根据排期上门服务;当次服务结束后,通过服务人员预约下次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高龄普惠服务无需申请,户籍地民政部门将主动发现并确认享受对象,直接发放到老年人社保卡(市民卡)中。失能失智照料服务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客观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监护人、家庭成员或所在村(居)委会代为申请。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谢微微 方沁薇 记者 严佳炜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