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拂煦满目春
发布时间:2018-09-14 11:01:00

  • 记者 李忠 摄

  • 时任原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斯舜 扫描AR图片,观看口述视频。

  • 1996年 9月5日《关于实行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王斯舜依然清晰地记得2001年的那个春夏之交。

当年,时任原杭州市劳动保障局(现合并为“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的他,在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汇报杭州市新医保方案时,部里有关领导还对方案的实施持怀疑态度。

“他们主要认为,杭州的这个医保方案有些超前,走得太快了。”回忆起当时情形,72岁的王斯舜历历在目、如数家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提到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议程。

与全国同步,杭州市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大潮也不断向前推进——1996年9月5日,杭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实行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就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行作出部署,标志着救济工作制度化开始形成。此后,市政府对此项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现从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突破,被称为“革了已实施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命。”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 “报告打上去不到一个星期就领到了钱”

1996年,无论是对天水街道居民张文英来说,还是对杭州市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历程来说,都是值得铭记的一年。

这一年,杭州市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首批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对象,1996年11月5日,张文英从时任杭州市常务副市长马时雍手里,领取了杭州市第一本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和第一笔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

张文英后来回忆道:“我们老头儿怕羞,不肯接受救济。我想,人民政府救济我们,那最好了。我不听他的,让人给打了两个报告,结果报告打上去不到一个星期就领到了钱……”

那时,张文英夫妇每人每月的低保金只有100多元,但是有了这笔钱,一下打消了两老的后顾之忧,日子也过得顺心起来。

对此,张文英想都不敢想。

在这背后,恰是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渐完善——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扶持方面,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方面,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方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

资料显示,1996年,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150元,1997年已调整为月人均165元。至1997年年底,共有4211户、计4723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救济金额43.34万元。

1998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将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救济范围扩大到市区范围内的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推进社会救助,一直在路上。1999年,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杭州市又出台了许多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如对救助对象的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给予减免学杂费;救助对象就医免交挂号费、注射费、门诊及住院诊断费;补贴电费、免缴农业税等。

“可以说,随着杭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和扩充,一本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家庭或困难家庭)的含金量也随之增加。持有人可享受到教育、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六大类33项援助政策,而这些政策又为他们省下了不少的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叶元青说。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杭州市又先后出台了支出型基本生活救助家庭、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单项社会救助政策。

更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起,杭州市低保标准建立起与居民消费支出联动机制,可惠及8万余户低保家庭。

“与消费支出挂钩,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也更符合老百姓的利益。”叶元青表示。

不改革已没有出路 “原有医保制度阻碍了经济体制转型”

把时间再次拉回到1996年——彼时,就在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同时,另一场有关民生保障工作的“改革大戏”也即将拉开帷幕。

“那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杭州专门成立了由市体改委牵头,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等七八个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开始了本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探索。” 王斯舜回忆道。

通过梳理可发现,早在二十世纪50年代初,我国就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了很大作用,一直延续了40多年。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逐步完善,以及公务员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制、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快,原来制度的弊端逐步显现:如覆盖面窄、医疗待遇不一;是单位保障而非社会保障,导致不同单位和不同行业负担畸轻畸重,职工个人苦乐不均,以及公费医疗支出大幅上涨,“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的现象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

这些弊端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障碍。尤其是到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举步维艰。

1995年9月,《人民日报》刊登的《来自“八五”的报告 我国工业经济实力增强》一文表示,1990年至1994年,国有企业亏损面分别为27.6%、25.8%、23.4%、28.8%和30.9%,亏损额分别为348.8亿元、367亿元、369亿元、452.6亿元和482.6亿元,在全部亏损额中,国有工业所占比重平均每年高达71%。

国有企业连年亏损、效率低下,许多企业职工待岗,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费被拖欠,不改革已经没有出路。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确定了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将单位化管理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改革为社会化管理的医保制度。

而后,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杭州大地也同时铺开——

1997年,在调研组前期进行大量测算、深入调研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此基础上,4年后出台的《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更是实现了从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突破,奠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石。

2002年1月出版的《杭州日报》“年终专稿”描述道:“以‘低水平,广覆盖’为宗旨的新医保,将逐步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改变过去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才能享受相应医疗保障,而外资、私营、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则很难得到保障的局面。另外,医改后职工的医疗保障不再是一种企业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行为。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必须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调剂……”

忽如一夜春风来。通过这些措施,新医保实现了职工医保从公费、劳保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转型,被认为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节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一步为以后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015年8月21日,在就“十三五”规划建议听取党外人士意见的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

回顾当年,因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认识不足,社会上议论很多:有的认为医改经验不足,搞不好要付出很大代价;有的干脆认为这是给经济体制改革添乱,会拖后腿。而此时杭州推出这种全新的医疗模式,的确需要无畏的勇气和高超的智慧。

“当时市委市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会,要求一定要拿出可行方案,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再加上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调研测算、科学论证等具体工作,才推出新政策。”

王斯舜坦言,从全国来看,不少地方直到几年后才全面施行公费医疗改革,把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杭州的做法比较超前,在2001年医改时就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也要改革”的目标,“就是把原先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合并,然后全部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因为从当时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待遇较好,和企业职工差别较大,所以社会上有议论。而杭州推出的医改办法,打破了这种差异,不但能均衡不同单位的社会负担,又符合公平和效率相统一、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时任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处长陈正祥表示:对此,社会上一开始也有负面声音,但不是主流,大家还是能够理解的。“记得当时我们调研发现,一对在同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父子都得了尿毒症,但企业效益不好,医疗费无法报销,生活非常不容易。而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只要他们参保,都将得到有力的社会医疗保障,不会因企业效益的好坏受到很大影响。”

“后来的发展证明,这一步是走对了,为以后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王斯舜进一步总结道。

大胆决策之后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务实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3年实施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和本市非农户籍、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镇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而这是以往从未有过的事……

一张小小医保卡,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可以说,正是通过上下全力以赴,相互协调配合,改革攻坚克难之路才能畅通无阻,接下来杭州的医疗保障制度才有了居民医保、“新农合”等,继而逐步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末,杭州共有4577257人参保,其中职工3356954人,居民1220303人。

百舸争流竞潮头,和风拂煦满目春。改革开放40年,杭州的社保体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不仅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保障,更实现了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目标。

期待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密更牢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断向前推进。

“迈小步不停步,小步中酿大步”,改革开放40年,杭州的社会保障制度历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单一到全方位的发展历程。回顾这40年来的成就,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杭州不仅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在社保体系建设方面也进行了大量改革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享的核心理念,实现了从单位保障到全体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切实让老百姓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比如在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和完善方面,从推行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出台;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医疗困难救助制度建立;从全方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到发展“智慧医疗”破解“就医难、就医烦”等难点问题,杭州充分发挥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才能使社会保障工作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立足新时代,杭州在大步迈向世界名城的道路上,将织就更密更牢的保障网。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阮妍妍 视频/摄像 司春华 王翔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