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更简捷
简化办——共享数据简化办理材料
有条件取消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凡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有效居住登记信息(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或者申请人本人能出示电子居住登记凭证的,可不再提供居住登记证明材料。
简化填报信息。缩减《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填写信息项目,简化后的申请表由原来的A4幅面3页缩减为A4幅面1页,申请表数量由原来的一式三份缩减为一式一份。新表长啥样?怎么填?看下图↓↓
取消申请人照片。由公安机关从全国户籍人员库中调取,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申请人照片信息的,申请人应配合公安部门采集人像信息。
网上办、移动办——实现跑零次
申请人已按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并在居住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办事事项中,选择“引进人才居住证审核”事项办理。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的,人力社保部门在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