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防疫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允许正常适度办理婚丧喜宴 校园可不要求师生每日健康申报或打卡
发布时间:2021-03-24 09:22:57

都市快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六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3月22日,浙江全省已连续279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五色图”已连续387天都是“一色图”。

鉴于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并持续向好,我省对有关防疫措施进行动态调整。疫情低风险地区可进一步正常开放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主体,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对公共场所接待消费者或访客人数占容纳总量的比例,不作全省性统一限制。

适当放宽聚集性活动管理。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集会庆典等活动,也允许正常适度办理婚丧喜宴等事宜,但相关活动都需合理控制人员规模。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300人的,应当制订防控方案。国际性会议、会展原则上仍暂缓举办,确有必要的,境外人员一般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会。

继续抓好校门管控,坚持校园健康总体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国内疫情风险趋稳可控的情况下,校园可不要求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师生进行每日健康申报或打卡。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继续实行测温、亮码准入,实名登记的亲友、志愿者等可入院探望,原则上全程需佩戴口罩;对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

调整境外来浙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定,由“14+7+7”调整为“14+7”。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人员,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适当调整居家健康观察的管控措施,允许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外出,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餐、会展、旅游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不进入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场馆,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等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

但同时不能放松重点场所的点穴式防控。比如出入境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码头等跨区域交通场站,还是要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确保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