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批都要核酸检测 浙江加强进口水果管控
发布时间:2022-01-06 09:54:19

浙江新闻客户端消息 1月5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发布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

公告要求,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经营者应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自1月12日起需到浙江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

除此之外,公告还要求严格落实市场查验、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和场所环境管理,提倡消费扫码登记,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的监督管理。对于拒不按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浙江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前,浙江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多地进口水果新冠病毒核酸检出阳性,多地发布通告有关时间段和地点购买过这些水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

具体公告如下:

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进口水果闭环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经营者应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自1月12日起需到我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下游进口水果经营者(含生鲜水果店、农贸市场经营者、蛋糕房等)向省内进口水果经营者进货时,严格进货查验,必须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扫码入库、扫码出库,确保货物信息和扫码交易信息一致。

二、严格落实市场查验

省内水果批发市场主办方应严格履行市场管理责任,对每一批入场交易的进口水果严格查验“三证”信息和“浙食链”交易信息,信息不准不全的不入场交易;应加强市场经营户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应加强经营户培训指导,指导经营户准确操作“浙食链”系统;应在市场内大力营造“浙食链”系统扫码交易氛围。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