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要设置小客车“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今起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05 09:48:58

杭州发布消息 1月5日,杭州市就小客车“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为方便群众出行,拓展市民获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1月5日,就小客车“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征求稿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公告公示的电话、邮箱、邮寄地址进行反馈。

一、关于“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的设置。

杭州市在小客车其他指标中增设“区域指标”,“区域指标”最大的特点,就是无需进行摇号或竞价,只要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申领“区域指标”。“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浙A区域号牌”的通行管理,按市公安交警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如何申领“区域指标”?

据了解,只要符合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直接申领“区域指标”。个人可直接申领1个“区域指标”,单位一个年度内仅可直接申领1个“区域指标”。

拥有“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加摇号竞价。“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可转为“浙A号牌”小客车。

单位和个人名下如拥有有效未使用的“区域指标”或“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不影响参与小客车竞价或摇号的资格。增量指标(更新竞价除外)和“区域指标”不可用于个人名下第二辆小客车登记。简单的说,如果个人名下有“浙A区域号牌”的小客车,又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了“增量指标”,这时候“增量指标”不可用于个人名下第二辆小客车登记,只能二选一,要么用“增量指标”将“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转为“浙A号牌”小客车,要么放弃“增量指标”。

“浙A区域号牌”的组合方式。

“浙A区域号牌”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

设立区域指标后将同步取消现行县(市)的指标配置。


新闻链接:“浙A区域号牌”如何申请?限行范围、时段和规则是什么…政策问答来了!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局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