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最高600元补贴 杭州八个区推开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
发布时间:2021-02-02 09:46:59

每日商报讯 继上城、西湖等地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之后,昨天开始,根据市民政局出台的《杭州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杭州8个区全面推开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

据悉,2019年以来,杭州率先全省探索建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通过引进专业的服务机构,依托一整套智慧化的信息系统和网格化的延伸服务,实现对建床老年人24小时的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同时与就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应急响应,让老人在家中也能体验到便捷而专业的机构照护服务。

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已为上城、西湖等地300余名失能老年人建立家庭养老床位。

作为《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重要配套政策,此次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为期两年,覆盖范围扩大到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等8个区,主要面向试点区户籍的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可优先考虑。

文件明确了生活照料、生活护理、电子信息化、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和康复以及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6大类20小项基本服务清单,紧急呼叫、活动监测、视频监控、生命体征监测、智能药箱等六个方面智能设备清单和基本要求。

同时规定,照护服务应确保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每2周医护人员应至少上门服务1次,以进一步规范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与服务管理,真正把机构照护“搬进家门”,让居家老人更安心。

文件提出,对于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建床老年人,可依据服务合同并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标准。根据老年人及家属意愿,老年人还可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转。

经试点地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根据适老化改造内容、设施设备的安装和维护等,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负责建床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位老人限补助一次),已完成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郦丽 记者 严佳炜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