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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大实施青年骨干教师校内干部挂职锻炼计划
2011年11月08日

  日前,浙师大为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强学校干部培养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决定在校内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干部挂职锻炼计划。

  该计划将分批选派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学院、部门(单位)担任负责人助理职务,进行挂职锻炼,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学校要求接收单位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让挂职干部有权有责,支持他们大胆工作,同时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干部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有重点地进行学习、思考和调研,提交一篇改进和加强挂职岗位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 作者:钱江潮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