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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要求各法院全力清欠 为劳动者维权
2013年01月21日

  岁末年初,又至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和欠薪案件高发期。去年12月至今,浙江法院受理涉农民工欠薪纠纷3233件,涉案金额3700余万元,涉及企业499家,涉及3994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浙江高院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欠薪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查控、遏制涉案企业主出逃或转移隐匿资产,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近日,抛弃了95名员工卷款而逃的冯某,就被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万元,并下达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高消费活动。

  冯某是杭州一装饰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承包了一装修工程,并雇请95名工人施工。在领取41万元的工程款后人间蒸发,当时已拖欠工人工资23万多元。

  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先后做出仲裁裁定书和执行裁定书,冯某仍以隐匿行踪的方式拒绝支付95名工人工资。遂昌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冯某作出判决。

  自《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施行至今,浙江法院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1件29人。

  舟山中院还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人力社保局出台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会议纪要,结合舟山实际,明确入罪数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罪数额为5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10人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在3万元以上。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短短20天时间,全省法院已妥善化解涉农民工欠薪案1594件,执行到位金额1961余万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实习生 莫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