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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013年10月18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中央第五督导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用一线的要求,集中搞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走亲连心、自我查找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同时,精心安排自选动作,扎实开展体现特色、有的放矢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三思三观”的教育以及个人自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对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在贯彻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70条、1505条次。夏宝龙与每位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工联系的各专工委负责同志、机关副厅以上干部之间,都进行了深入的谈心活动。党组班子和个人坚持即知即行、边查边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夏宝龙主持、班子成员集体参与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个人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有针对性找准问题,力求对照检查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副书记茅临生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后,全体党组成员一一作了对照检查,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个人“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认真地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大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深入剖析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认识根源,又结合人大的法定职责、运行机制、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相互批评,做到畅所欲言、深刻具体、实事求是。整个民主生活会既有认真严肃的气氛,又有同志间相互帮助的和谐氛围,以自我革命的意识和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将改进工作作风贯穿到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推动新一届省人大工作和建设。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代表议、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清醒看到自身在学风、会风、形式与内容关系把握、工作定位、调查研究、立法质量、监督实效、代表作用、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制度建设、“三公”经费管理、会议和活动安排等还存在13个方面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是,思想认识和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不够彻底;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和群众感情在工作中贯彻得不够到位,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全面履职坚持得不够好,党性修养不够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没有完全做到有机统一,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上的定力,更加紧密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上要更加严格、做好表率,做到政治上坚定清醒有为。要改进作风,充分发扬民主,切实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坚持立法为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要按照一线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建章立制,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自省自律意识,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道德水准。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反对“船到码头车到站”等消极无为思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干出一番令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