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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依法治理邪教的特点
2014年12月18日

  1999年10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成为依法治理邪教的法律依据,是依法治理邪教的纲领性文件,从而拉开了我国依法治理邪教的序幕。经过十五年的努力,依法治理邪教取得新成效,表现出新特点。这些新特点是什么?本文简作归纳。

  注重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决定》规定,“坚决依法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惩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者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活动,依法予以严惩。”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分子,是对无辜受害群众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是依法治理邪教的重中之重。十五年来,依法审判了“1.23自焚案件”、“辽宁插播广播电视案件”、“关淑云掐死女儿案件”、“傅怡彬弑父杀妻案件”、“陈福兆投毒案件”、“温玉平杀人案件”以及“全能神5.28杀人案件”等一系列邪教案件,把违法犯罪的邪教信徒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体现了法治精神。

  注重帮助邪教受害人员。《决定》明确,“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邪教信徒既是害人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更需要人们的帮助。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既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也是人文精神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团结教育邪教人员时,反邪教志愿者总结出很多方法,挽救了大批邪教信徒,形成丰富的理论成果。比如,《邪教受害者条件反射式思维的矫治探讨》、《如何用“实验验证法”挽救邪教人员》、《全能神邪教成员的特征及挽救策略》、《我用“四步法”帮助刘姐脱离法轮功》、《浅谈如何帮助法轮功痴迷者摆脱精神控制》等文章就是最好的见证。

  注重社会面的宣传教育。《决定》提出,“在全体公民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反邪教,首先要告诉人民什么是邪教,邪教有那些特点、危害以及反邪教的具体办法,由此宣传教育必不可少。依法治理邪教活动初期,各地举办大量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反邪教知识。2006年以来,民间反邪教专门网站凯风网组建,依法治理邪教宣传走上专业化道路。2012年,邪教组织全能神集中炒作“世界末日”谣言,网络媒体及时揭露其邪教本质和谣言的危害性,消除了社会混乱,稳定了人心。“全能神5.28杀人案”发生后,网络宣传揭露邪教成为主阵地,仅以新浪网为例,该网视频《招远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均为邪教成员》点击量83万次,《招远血案中一对行凶男女系情人关系》、《山东快餐店内6人打死人 边打边骂恶魔不得超生》等专题文章,有395万人参与讨论。

  注重人民群众的组织动员。《决定》要求,“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邪教是社会问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实施综合治理,真正发挥好人民的力量。中国在依法治理邪教活动中,注重以家庭为单元,开展拒绝邪教活动,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2011年6月2日,新华网发布《广西:小小“拒绝邪教承诺卡” 构建和谐稳定大家庭》,公开推广广西开展的“家庭拒绝邪教活动”。该活动始于2007年,广西百色市西林、隆林等县的一些居民为抵制邪教,以家庭为单位自发开展拒绝邪教承诺,通过签订“拒绝邪教承诺卡”,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互相提醒监督,互相学习促进,以家庭为单位帮助深陷邪教组织的人早日脱离邪教,带动全社会共同抵制邪教。目前,“家庭拒绝邪教”活动,成为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反邪教的重要载体,正在深入推进。

  注重国际之间的交流合作。邪教是社会的公害,依法治理邪教离不开国际交流与合作,离不开全球的共同努力。中国政府在依法治理邪教工作中,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邀请境外反邪教专家访问。“1.23自焚事件”发生后,邀请美国反邪教专家瑞克·罗斯前来访问,与受害当事人郝惠君母女见面,及时向海外披露事件真相。邀请境外媒体采访报道。2006年3月,法轮功炮制“苏家屯活摘”谣言,组织自家媒体疯狂炒作,中国政府邀请境外媒体前来采访,邀请美国驻沈阳领事馆人员前去参观,美国政府根据参观报告发布《美国国务院谈中国法轮功问题》,用事实揭穿法轮功谣言。从2006年首办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机构已经举办了四届“膜拜团体研究国际学术论坛”,探讨“邪教的危害及社会治理”、“转型社会与破坏性膜拜团体”等话题,已引起国际相关学术领域的关注。

  我国依法治理邪教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邪教的存在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它们短时间内并不会消失,这需要我们继续坚持依法治理,走法治化道路,使法律成为治理邪教的强大武器。

来源:凯风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